| 公安县物资储备调度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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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9 16:47 文章来源:公安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公安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我县物资储备调度应急预案,保证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应急物资的有效调度和供应,本预案为部门预案。
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原则
1、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调度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护”的工作方针,坚持“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重点支持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抗旱及其它应急物资的供应需要。
2、我县应急物资储备调度坚持“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企业管理”的原则,县商务局负责县级物资的储备、调度和管理,原则上实行有偿使用。
3、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结算资金,结算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
4、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由县应急指挥部下达,县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5、县商务局负责建立应急物资供应储备信息库,确保应急物资调度及时有效。信息库的内容包括储备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地点、储备单位、负责人、保管员、联系电话等。
二、储备品种、定额、地点和方式
1、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钢材、发电机、电动机、电线、成品油等。
2、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县应急指挥部另行下达。
3、承担应急物资储备的定点企业按其正常周转储备数量确定。
4、县财政部门根据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安排一定数额的储备贴息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具体调度办法
1、县级应急物资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2、县级应急物资的调用。申请调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并开具应急物资调拨单,内容包括:调拨原由、物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及签发人等。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再补办调拨手续。
3、必要时,可以申请调用市级、省级应急物资储备支持。
4、应急物资的供应。县商务局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各定点储备单位发货,保证供应,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调拨情况。若遇运输、货源等方面困难,可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申请使用县级应急物资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应急物资的接收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物资的接收情况。应急抢险结束后,未动用的储备物资,可商供应单位收回。
二OO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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