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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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9 16:03 文章来源:公发[2006]6号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中共公安县委、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发[2006]6号),组建公安县商务局,为主管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 划入的职责
1、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局的职责
2、原县商贸行业协会的职责
3、原县物资行业协会的职责
4、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内贸及流通领域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外经贸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组织实施及机电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责。
5、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组织实施部分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职责。
(二) 转变的职责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县情况,制定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改革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县内外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二) 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协助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工作措施,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 参与拟定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四) 提出和制定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县有关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组织申报工作,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综合协调外商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
(五) 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标。
(六) 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县驻境外企业和境外驻公安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济交易会、展销会、洽淡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负责全县口岸管理。
(七) 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我县对外经济合作的工作措施,指导和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八)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九) 参与拟定我县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相关规定,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 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饮食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以及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屠宰、酒类、典当、拍卖、租赁、旧货、美发美容、再生资源回收、老旧汽车更新报废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和加油站规划、布点及审核、申报工作。
(十一) 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与管理;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党建工作。
(十二)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商务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负责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产、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流通领域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二) 政策法规股
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负责全县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负责商务系统的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及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履行全县在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全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秩序的投诉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协调外商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
(三) 规划财务股
编制全县内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责任目标并监督执行;负责国家规定的计划配额商品的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品进口计划配额和限量登记指标的管理;指导全县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负责全县国内外贸易的统计管理工作;编报全县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投资管理、财务指标考核;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会同税务部门管理全县出口退税的稽核。
(四) 外贸外资外经股
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工作措施,参与编制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配额、许可证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相关的工作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各类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申报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和其他投资方式的申报管理工作;办理出口商品产地证书;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企业参加招标出口商品的投标;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县出口退税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收集;指导协调外商在我县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对外商投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全县在境外举办的和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的申报;归口管理全县企业在境外开办合资(独资)企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设备招标工作;负责重要原材料、燃料及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
(五) 市场建设运行股
参与拟定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县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有关办法;研究并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控指导计划;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批发、零售等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对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进行调控;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美发美容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和推进国内贸易发展流通体制、流通形式改革;组织和制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购销办法和储备计划;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并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有关市场调控的建议;负责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对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对旧机动车交易、汽车品牌专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 商贸行业管理股
负责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烹饪行业协会、药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发展、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完成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 流通经济秩序管理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酒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 人事教育股(离退休干部股)
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指导管理局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实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制定全县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商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侨务、民族、统战等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商务局机关事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股长(主任)8名。
五、其它事项
公安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县酒类流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公安县口岸办公室、公安县废旧金属行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具体事项由县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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