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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商务局开展“三服务”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2009-05-26 11:04  文章来源:公安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商务系统开展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评议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务实创新,促进国内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载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商务工作的科学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服从于县委工作大局和“务实创新,促进国内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实践载体,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机关干部思想大解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密切联系群众。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协助企业争取项目、解决难题,积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以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着力提高“三服务”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4、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具体评议内容
  1、单位评议内容
  (1)是否自觉服务于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间的关系,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措施,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2)是否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主动为投资者着想,及时为投资者排忧解难;以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投资商,以真挚的感情吸引留住投资商;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让投资者安心在公安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互利双赢,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吸收更多的投资者来公安投资发展。
  (3)是否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解决极少数单位存在的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党委、政府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是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5)是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纪委、检察院零立案查处。
  (6)是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经常到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常到联系村和社区开展调研活动,帮助办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发展的实事。
  (7)是否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本部门工作有新起色、新变化。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8)是否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干部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国家有关政策,为公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执行公务;能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是否全身心做好“三服务”工作。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强,诚信为民,热情服务,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是否具备奉献精神。工作独挡一面,在本行业、本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在危急时刻和险、难、特、重大事故面前,敢于挺身而出。
  (5)是否着力推进工作创新。具有创新精神和勇气,掌握创新方法和技能,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提建议被部门、县和上级采纳,在实际工作运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是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并争取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能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二)被评议对象
  本单位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为被评议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在职在岗干部为被评议个人。
  (三)参加评议活动人员
  参加全县人代会、政协会的全体代表和委员以及列席人员、特邀人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1)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开展“三服务”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三服务”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三服务”评议活动动员大会,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报县“三服务”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评议办”)。
  (2)开展“三服务”公开承诺活动。通过本单位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抓好“三服务”的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指标化、明细化,形成不超过500字的公开承诺文字材料,报县评议办审核备案,并将政务公开及承诺内容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在本单位门前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报县评议办。
  2、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通过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题调查表等方式,深入基层、企业、群众了解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报县评议办。
  (2)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本单位、本行业实施,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评议办。
  (3)接受检查。接受县评议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加强整改。
  3、整改反馈和集中为民办实事阶段(8月上旬至12月下旬)
  (1)整改反馈。对在自查、调查走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明察暗访中反映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县评议办;对县评议办转来的基层、群众、企业反映的单位政风行风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报县评议办。
  (2)开展“三服务”主题活动。按照工作职责,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三服务”积极开展主题活动,为基层、企业、群众办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主题活动要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实际效果,并将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评议办。
  (3)建章立制。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性推动转变,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4、工作总结和评议评选阶段(2010年1月)
  (1)评议活动总结。对本单位“三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围绕单位评议的八个方面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形成不超过2000字的书面材料(总结材料既要有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又要有典型事例和相关数据);被评选个人由民主推荐产生一名优秀干部作为“三服务十佳个人”候选人,候选人要将参加“三服务”活动情况形成不超过6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由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上报县评议办,再由县评议办将参评材料汇编成册,下发给参加“两会”的参评人员。
  (2)测评评选。县评议办将对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分取采取测评、投票推选的办法评选。测评表及推选票样由县评议办统一设计。评议结果的汇总和运用按照公发文[2009]12号执行。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和所有干部要高度重视开展“三服务”评议活动,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三服务”评议工作,不断强化“三服务”意识,努力使本单位被评为“三服务十佳单位”,确保本单位有一名干部被评为“三服务十佳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服务”评议活动的领导,局党组成立全局“三服务”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荣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伟中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 平   副局长
      罗士江  副局长
      梁让森  纪检组长
      吴志祥   党组成员、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 军   局办公室主任
      周绪年   局人事教育股股长
      万银军   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绪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人事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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